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2015年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经重庆市财政局审核打印完毕,现就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范围
2015年度参加重庆市组织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考试级别:初级。
二、证书办理地点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江城大道236号(区人力社保局519室)。
三、证书办理时间
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7月22日。
四、证书办理所需手续
办理证书时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2寸照片1张、1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填写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
如果由单位集中办理证书,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如果委托他人证书,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委托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五、证书办理程序
考生带上本人办证所需资料,在规定的办证时限内,直接到考生报名地区的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区人事考试中心留下考生填写好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和一张两寸照片。
六、取得资格时间
2015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获得资格时间会计初级2015年9月算起。
七、咨询电话
电话:023-42756684
备注:1.办理合格证书所需的《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请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