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努力备考2016年注册会计师的各位考生们,在复习注会《税法》科目时,是不是对其复杂繁多的章节知识点头疼不已?为了提高大家的复习效率,高顿网校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出口货物和劳务增值税相关内容知识点,希望对大家的学习备考有所帮助!
(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范围
(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1.“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的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新增:营改增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也按照上述“免、抵、退”税办法。
2.免退税办法: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新增:外贸企业外购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免征增值税,其对应的外购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三)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1.一般规定:除单独规定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征税率。
2.特殊规定:
(1)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
(2)出口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其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3.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否则从低适用退税率。
(四)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出口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五)增值税“免、抵、退”税的计算
计算步骤总结:
以下题目来自高顿题库
单选题
1.下列出口货物,符合增值税免税并退税政策的是( )。
A:加工企业对来料加工后又复出口的货物
B: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境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C: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的自产货物
D: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有普通发票的出口货物
正确答案:B
2.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的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
A.可以以书面形式
B.应当以书面形式
C.可以以口头形式
D.应当以口头形式
正确答案:B
多选题
1.下列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有()。
A、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B、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C、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D、出口的古旧图书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实行出口货物和劳务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临近考试高顿小编仔细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知识点及习题,希望帮助大家加强理解注会税法知识,轻松备考。衷心祝愿考生们都能在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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