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行业人才培养战略,积极应对当前疫情对行业的影响,切实做好我省2021年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2021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和我省行业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于行业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按照行业发展规划有关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思想教育、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能力培训,深化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体系改革,更好地提升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道德操守,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和治理能力,提升行业诚信度和服务国家建设能力。
二、主要任务
2021年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国家重大财税体制改革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聚焦全国、四川省财政工作会议有关任务措施,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需要,以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和强化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提升道德操守为重点,加大新准则、新技术、新业务及职业道德操守的培训,坚持职业道德教育与专业胜任能力培养并重,通过中注协远程视频、委托培养、跨省合作项目、自办面授、授权事务所举办内部培训、开设远程视频点播课程、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高端人才、后备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三、具体安排
2021年由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继续免收注册会计师食宿费和培训费。
(一)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
2021年省注协计划组织培训总规模约6800人次:
1.省注协自办面授培训班12期,结合中注协远程在线直播课堂、录播课堂等培训形式,约3000人次。
2.中注协送教援教班2期,约270人次;组织事务所自行转播中注协远程教育各项直播培训班。
3.与重庆注协合作举办事务所负责人培训班2期,约70人;参加兄弟省市注协举办事务所负责人培训班2期,约20人次。
4.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开设执业会员视频点播课程,学员在11月30日前自主安排时间、自选课程,完成不低于40学时的在线学习,约1500人次。
5.经省注协批准具有2021年内培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内部培训或参加总所内部培训,约1500人次。
6.高龄注册会计师自学班约500人次。
7.鼓励并推荐执业会员参加中注协举办的其他各类培训班、研讨班。
8.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对省会计高端人才(注册会计师类)培养对象36人实施脱产集中培训2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9.年满70周岁的注册会计师(不含主任会计师及合伙人)不参加当年度继续教育现场培训。
(1)未参加继续教育现场培训的70周岁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必须在“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心得体会班”里进行报名,并在2021年11月30日前通过邮寄方式,向省注协考试培训部提交一份1500字以上的手写自学心得及身份证复印件。自学心得上须注明执业证书号和身份证号码,由所在事务所加盖公章。
(2)学习心得不得相互抄袭或从已发表文章中抄袭,资料引用篇幅不得超过整篇文章的20%,否则视同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
(3)2021年自学内容为审计准则、职业道德守则、质量管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等业务领域方面任选。
(二)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1.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仍以视频点播培训为主要方式,省注协将委托有关培训机构开设视频点播课程,免费向非执业会员开放。非执业会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不少于40学时的课程。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三)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培训
按照中注协培训工作计划,对事务所助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计划在成都市区内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培训班6期,组织约500名助理人员参加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上述培训班具体安排详见附表1(协会工作人员可分批参加上述培训班进行培训)。
四、培训管理
(一)各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根据省注协的培训计划,结合事务所全年工作日程,合理制订所内培训计划,确保每一位注册会计师能参加相应层次的培训班,2021年和2022年为一个继续教育学时考核周期,所有注册会计师在此培训周期完成的继续教育有效学时不得少于80个学时,且任何一年不得少于30个学时。
(二)事务所须指派专人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会员版)”,做好培训班报名工作;该联系人应实名加入四川注会继续教育管理群(QQ群号:105576214),及时沟通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省注协将实时在群内发布培训工作动态。
(三)各事务所应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会员版)”选择培训项目进行报名。其中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视频点播课程的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参加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视频点播培训的学员,必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在线考核,未完成在线考核及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认定学时。各期面授班及中注协远程(视频)培训班的具体安排以省注协网站当期培训班正式文件为准。
(四)鼓励事务所选送本所注册会计师参加中注协委托三所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各种面授班。具体培训安排和报名方式以中注协培训通知和三所国家会计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五)2021年6月30日前批准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必须参加本年度培训。首次参加继续教育的新批注册会计师,必须参加面授培训。
(六)上年度参加视频点播培训的执业会员今年必须参加面授培训。省注协同步转播的中注协远程(视频)培训班视同面授培训。
(七)符合申请其他形式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的学员,应及时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申请表(附表3),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于11月30日前送省注协考试培训部审核确认。
(八)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规定可于本年度豁免培训或延迟培训的注册会计师,请所在事务所于当年度执业资格年检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协会。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以事务所名义出具的情况说明、可豁免、延迟培训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限报送资料的,协会将不予办理。
五、其他
本计划可能随时根据省内疫情防控或中注协计划调整而调整,具体培训班次以每个培训班的正式开班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项请及时关注省注协网站通知和继续教育培训QQ群里发布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