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底稿的标题(1/8)
(二)审计过程记录(2/8)
重点掌握以下三个方面:
1.识别特征
识别特征,是指被测试的项目或事项表现出的征象或标志。举例如下:
测试项目或事项 | 测试程序 |
识别特征
(即底稿记录的征象或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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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订购单 | 检查 | 订购单的日期和其唯一的编号 |
(2)既定总体内一定金额以上的所有项目 | 选取或复核 | 实施程序的范围并指明该总体 |
(3)文件记录的总体 | 系统选样选取并检查 | 样本的来源、抽样的起点及选样间隔 |
(4)询问特定人员 | 询问 | 询问的时间、被询问人的姓名和职位名称 |
(5)观察事项或活动 | 观察 | 观察的对象或观察过程、相关被观察人员及其各自的责任、观察的地点和时间 |
2.重大事项及相关重大职业判断 | 链接相关章节 | |
(1)引起特别风险的事项 | 教材7.5 | |
(2)可能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形,或需要修正以前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和针对这些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教材7.5、8.1、8.2 | |
(3)难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情形(范围受限) | 教材19.5 | |
(4)出具非无保留意见以及审计报告中可能包含的部分 |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 教材17.3 |
关键审计事项 | 教材19.4 | |
强调事项段 | 教材19.6 | |
其他事项段 | 教材19.6 | |
其他信息 | 教材19.8 |
3.针对重大事项如何处理不一致的情况
不一致的情况 | 链接相关章节 |
(1)针对该信息执行的审计程序 | 教材6.3、18.2、19.8 |
(2)项目组成员对某事项的职业判断不同而向专业技术部门的咨询情况 | 教材18.1、21.5 |
(3)项目组成员和被咨询人员不同意见的解决情况 | 教材15.2、21.5 |
(三)审计结论(3/8)
(1)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结论,并以此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2)在记录审计结论时需注意,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证据是否足以支持所得出的审计结论。
(四)审计标识及其说明(4/8)
(五)索引号及编号(5/8)
(六)编制人员和复核人员及日期(6/8、7/8)
环节 | 记录要求 | 不同环节底稿记录的共同要求 |
编制人员及日期、复核人员及日期(项目组实施审计程序环节) |
(1)测试的具体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 (2)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及完成审计工作的日期 (3)审计工作的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和范围 |
(1)每一张审计工作底稿上需要注明执行审计工作的人员和复核人员、完成该项审计工作的日期以及完成复核的日期 (2)如果若干页底稿记录同一性质的具体审计程序或事项,并且编制在同一个索引号中,此时可以仅在底稿的第一页上记录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和复核人员并注明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