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市张某以个人名义承揽一项房屋装修工程,计划三个月完工,房主按照进度*9个月支付30000元,第二个月支付10000元,第三个月支付10000元。按税法规定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张某取得的装修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9230
  B、9604
  C、9445
  D、95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张某分三次取得的装修款属于一次性劳务报酬所得,只能扣减一次费用。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50000×3%×(1+7%+3%)]×(1-20%)×30%-2000=96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