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政府以及国际社会不仅要采取措施避免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而且也要采取措施防范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
  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税法和国家间的税收协定的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全球总纳税义务的行为。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愈演愈烈。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以下简称BEPS)是指跨国企业利用国际税收规则存在的不足,以及各国税制差异和征管漏洞,*5限度地减少其全球总体税负,甚至达到双重不征税的效果,造成对各国税基的侵蚀。
  我国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以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合作伙伴身份参与BEPS行动计划,与OECD成员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