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管辖权
  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的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种。
  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
  1.属地原则——地域管辖权
  2.属人原则
  (1)居民管辖权(居住期限和住所标准)
  (2)公民管辖权(国籍标准)
  (二)国际重复课税
  1.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和类型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课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又称为国际双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强调被重复征税的纳税主体与征税对象都具有同一性。
  广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则在狭义基础上还包括纳税主体与征税对象具有非同一性时所发生的国际重复征税,以及因对同一笔所得或收入的确定标准和计算方法的不同所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