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物权变动的形态
物权变动包括物权取得、变更与消灭三种基本形态。
1.取得:
原始取得
*9次产生者不以原所有人意志为根据直接取得
先占、取得孳息、合法建造、劳动生产、征收等
继受取得
依赖于他人意思表示而取得
买卖、赠与、互易、继承
2.消灭:
绝对消灭
物权本身不复存在
如书被烧毁
相对消灭
物权转让
如书被卖掉
注册会计师微信号
专业的cpa考生学习平台与职业发展平台,干货满满,抢鲜分享。欢迎关注微信号gaodunc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