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征税车辆纳税申报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车购办审核后退还纳税人,复印件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报税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1.车主身份证明
2.车辆价格证明
3.车辆合格证明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环节
车辆购置税是对应税车辆的购置行为课征,征税环节选择在使用环节(即最终消费环节)。具体而言,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即车辆购置税是在应税车辆上牌登记注册前的使用环节征收。车辆购置税选择单一环节,实行一次课征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但减税、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即减税、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制后改变了原减、免税前提条件的,就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应按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车辆登记注册地是指车辆的上牌落籍地或落户地。
车辆购置税纳税期限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车辆购置税税款于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一次缴清。
车辆购置税的缴税管理
车辆购置税缴款方法:
1.自报核缴。
2.集中征收缴纳。
3.代征、代扣、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