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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七章契税第五节契税的申报和缴纳的内容。
【知识点】: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三、纳税地点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