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税法一》
  《税法一》涉及的税种不多,主要是以流转税为主的几个税种。内容考查非常细致,考生需扎实掌握每个税种的税收要素以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法二》
  侧重考查所得税为主的几个实体法税种,和《税法一》中的实体法税种共同构成我国的税收实体法体系。
  《涉税服务实务》
  难度是较大,注重实务操作,与《税法一》《税法二》的联系较多。建议和《税法一》《税法二》一起复习备考,或者在完成《税法一》《税法二》考试后报考。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难度不大,涉及的部门法、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众多,要求记忆的知识较多。
  《财务与会计》
  学习过程中需要有会计和税法相关知识的基础,鉴于这一特点考生可以放在其他科目后面考。
  成绩管理
  税务师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税务师考试合格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2017年税务师成绩查询工作还未开启,各科目成绩合格标准暂未公布,考生可参考2016年税务师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标准:2016年税务师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标准为8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