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士学姐
  上周给大家分享了税法一和税法二的考纲变化解析和详细的变化对比表,没看到的同学可以自己找找~今天我们再来看一下涉税服务实务的内容吧~
  一、涉税实务变化解析
  1、大纲对考试的整体说明及要求
  本科目考试适用的已颁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
  本科目属于综合运用性学科,注重培养应试者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处理各项实际业务的操作水平。在掌握《税法(I)》和《税法(ⅡI)》的基础上,要求应试者了解税务师行业的基本制庶和规则,熟悉各项涉税服务业务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能够掌握税务师执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两点:第一,教材收录相关政策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在教材下发前的这段时间,建议大家熟悉一下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一系列新政策;第二,《税法(Ⅰ)》、《税法(Ⅱ)》中的基础知识在《涉税服务实务》的考试中会有所涉及。
  2、考试大纲整体变动情况
  从刚刚公布的2020年《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大纲来看,今年考试大纲和去年相比整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章节的调整
  2020年教材依旧是十五章,但是部分章节名称发生变动。例如,第十二章的章名由“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申报代理与审核”变为“社会保险费申报代理与审核”。
  (二)各章节具体内容的变化
  1.第一章:将“税务师资格”修改为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需要熟悉的内容增加了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登记和变更登记”的内容;
  2.第二章:需要掌握的内容增加了“税收票证管理、纳税信用管理、风险管理”的内容;
  3.第三章:变动较大,重新编写“涉税服务业务”的内容;
  4.第四章:无变化;
  5.第五章:删除了“不同纳税人使用发票的权限”的内容;将“了解领用、印制发票操作规定及电子发票的有关规定”修改为“掌握发票领用的政策和操作规定、了解增值税电子发票和印制单位名称普通发票的政策规定”;
  6.第六章至第九章:无变化;
  7.第十章:将部分条款进行了拆分,内容无实质变化;
  8.第十一章:无变化;
  9.第十二章:章名变化,由“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申报代理与审核”变为“社会保险费申报代理与审核”;
  10.第十三章至第十四章:无变化;
  11.第十五章:将部分条款进行了拆分,内容无实质变化。
  3、详细调整内容
  第三章的变动内容较大,现在带大家来看看第三章变动的具体内容。
  4、大纲变动对考试的影响
  从本次大纲的变动中可以看出,今年大纲的变动不大,只有第三章进行了重新编写,所以教材对本章也会进行全面的修订。从近些年考试分值分布情况来看,第三章虽然属于非重点考直章节,但是由于该章节今年教材变动较大,因此今年也要重视第三章的学习。
  二、涉税服务实务变化对比
  明天我们会继续更新其他科目的变化解析和对比哦~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