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税务师考生来说,我们需要高度重视备考当年的税法相关政策变动。这不,8月11日国家主席签署五十二号主席令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经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那么,2021年9月将实行的《契税法》将对2020年税务师考试造成什么影响?赶紧让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这部《税法》的具体内容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颁布基本情况介绍
  1、颁布与实行时间安排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国家主席8月11日签署了第五十一号、五十二号、五十三号、五十四号主席令。
  其中,第五十二号主席令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将对税务师考试造成什么影响?
  了解过税务师考试的应该都知道,税务师的《税一》《税二》囊括了我国大大小小各种与税有关的内容,任何政策变动都会带来教材的重新编写。
  现在颁布的《契税法》将会在2021年正式实行,意味着很可能成为2021年的考试内容,而在2020年如果考查到相关内容应该只会停留在颁布层面,不会涉及太多。
  所以,小编强烈建议今年报考税法相关科目的考生一定要拿下它,否则明年又得重新学习新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基本八大重要内容介绍
  看点1:在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对征税范围、减免税、申报缴纳时间等进行了完善和优化。一是简并了申报纳税环节,有利于提升纳税便利度;二是对部门协作机制进行细化,有利于推动协同治税;三是强化涉税信息保密责任,有利于保护纳税人权益。
  看点2:契税法将暂行条例设置的纳税申报、缴纳税款两个环节合并为申报缴纳一个环节,并统一明确了期限,由原来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改为“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看点3:税法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契税征管上的协税义务,为税务部门深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了法律保障。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看点4:为更好地保护纳税人信息安全,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知悉的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看点5:契税法还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看点6:为体现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增加对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等规定。
  看点7:契税法还增加了退税规定。为保护纳税人权益,契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因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构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退税。
  看点8:新契税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以上就是【2021年9月将实行的《契税法》将对税务师考试造成什么影响?】的全部解答,如果你想学习更多税务师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高顿教育官网CTA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