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 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 | 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 | 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
部门规章 | 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
【重点】听证程序的内容及相关时限
行政处罚法 |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 |
听证的范围 |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 | 罚款、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 |
听证权告知 | 告知当事人具有听证的权利 | 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
听证申请的提出 | 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 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 |
行政机关组织听证 | 未作明确规定收到 | 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 |
听证通知 | 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相关事项通知当事人 | 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
证的主持与参与人 | 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也可委托1-2人代理参加听证 | / |
组织听证会 | 案件调查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可提出申辩并质证。双方可以辩论。 | / |
制作听证笔录 | 制作笔录,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 / |
听证的中止 | / | 主持人在听证过程中认为证据有疑问无法听证辩明,可能影响税务行政处罚的准确公布的,可以宣布中止听证 |
听证的终止 | / |
1.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 2.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放弃申辩和质证权利,声明退出听证会,或者不经听证主持人许可擅自退出听证会的; 3.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违反听证秩序,又不听主持人制止的,致使听证无法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