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开票过程中,会遇到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有误或污损,面对跨月的红字信息表,能不能撤销呢?能不能作废呢?
红字信息表撤销
跨月的红字信息表可以撤销吗?
可以撤销。使用升级版税控器的纳税人如果申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有误,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跨月的红字信息表可以作废吗?
跨月的红字信息表作废,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这样就可以实现跨月的红字信息表的作废操作了。
跨月未认证的发票如何申请红字发票?
1、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认证,那么一般都由销方冲红,发票是上个月的,既可以选择购买方拒收,也可以选择尚未交付;如果是跨月了(增值税发票对方未认证,跨月开红字发票: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红字发票
2、开具红字发票,首先需要销售方上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3、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4、税务局返回《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5、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对应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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