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今天高顿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
留置权成立条件
(1)须债权人依法占有债务人的特定动产。
(2)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与留置财产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3)须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
留置权
是指债权人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与该动产有关的债务时,得以留置该动产的担保物权。
留置权担保的范围
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保管留置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等。
留置权的消灭
(1)债权消灭。
(2)留置权实现。
(3)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
(4)留置物灭失。
(5)债务人另行提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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