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优惠政策是怎样的?今天高顿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契税优惠政策
契税优惠政策是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居民,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城镇职工按规定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夫妻共有房屋属共有财产,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契税是指不动产,例如土地、房屋等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契税缴纳时间?
通常情况下,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即应当申报缴纳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八条:条例所称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凭证。
不过,实际操作过程中,契税的缴纳时间有些城市规定是在购房者收房时缴纳,有些城市则是规定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缴纳。具体缴纳时间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税务师考试相关知识点的解读和难度解析可以关注高度教育税务师考试辅导栏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