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今天高顿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有:
销售货物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其他收入。
纳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应纳税所得额定义: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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