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费合同印花税需要交吗?今天高顿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咨询服务费合同印花税不需要交。法律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因此,法律咨询合同不属于上述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我国法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包括: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包括:
购销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借款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其他4项则属于无形资产的产权转移书据。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