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务师考试科目中,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这个科目属于难度适中的一科,难点主要在需要大家去记的法律知识点很多,为了方便大家更有针对性的去背,茶茶学姐整理了2023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总结如下: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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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必背2例)
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和来源。我国行政法的来源广泛,主要是各类国家机关所创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法规范。一般来讲,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及行政法的其他渊源。(2017)*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包括:信息公开制度、回避制度、行政调查制度、告知制度、催告制度、听证制度、行政案卷制度、说明理由制度、教示制度、时效制度。(2016、2018)
第二章行政许可法律制度(必背3例)
1.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他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2017)
2.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可分为三类,行政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受委托的行政机关。(2017)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②超械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④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⑤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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