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什么科目
因相关业务的发生需要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企业,应当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以及“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在确认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应当借记“税金及附加一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企业在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应当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不同其适用税率的档次也不同,税率包括7%、5%1%的档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
一、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二、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其他税种不同,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二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随"二税"同时附征,本质上属于一种附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