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纳税人是谁呢?今天高顿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谁呢?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2.限于征税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立法原则:
1.筹集地方财政收入;
2.调节财富分配;
3.有利于加强房产管理,配合城市住房制度改革。
房产税征税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则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则不属于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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