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所有人管理中其他规定是什么呢?今天高顿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受益所有人管理中其他规定是什么呢?
受益所有人管理中其他规定:
(1)代理人或指定收款人等(统称“代理人”)不属于受益所有人。申请人通过代理人代为收取所得的,无论代理人是否属于缔约对方居民,都不应据此影响对申请人受益所有人身份的判定。
(2)在主管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申请人因不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而自行补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相关案件层报省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认为应该否定申请人受益所有人身份的,应报经省税务机关同意后执行。
(3)申请人虽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但主管税务机关发现需要适用税收协定主要目的测试条款或国内税收法律规定的一般反避税规则的,适用一般反避税相关规定。
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
在申请享受我国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中对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条款的税收待遇时,缔约国居民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进行受益所有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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