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征税书面合同有哪些呢?今天高顿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印花税征税书面合同有哪些呢?
印花税征税书面合同有:
1.买卖合同
(1)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的征订凭证,如订购单、订数单等。
(2)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买卖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3)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2.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4.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5.运输合同: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
6.仓储合同。
7.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
8.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不包括人寿保险合同。
9.借款合同: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不包括非金融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10.融资租赁合同: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11.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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