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纳税调整的审核方法有哪些呢?今天高顿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特别纳税调整的审核方法有哪些呢?
特别纳税调整的审核方法有: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1.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2.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直接法)
或: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增金额-纳税调减金额(间接法)
2.税款所属期间
(1)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
(3)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
(4)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
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税务师考试相关知识点的解读和难度解析可以关注高度教育税务师考试辅导栏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