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的方式有哪些
减免税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是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
(一)税基式减免
即通过缩小计税依据方式来实现税收减免。具体应用形式有设起征点、免征额、允许跨期结转等。
1.个人销售起征点
此规定仅限于个人,不包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1)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2.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规定
(1)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2)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4)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5)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6)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上述第5项以及其他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规定征免增值税。
(7)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二)税率式减免
就是通过降低税率的方式来实现税收的减免。
(三)税额式减免
就是通过直接减免税收的方式来实现税收减免,具体包括全额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征率、核定减征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