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吗
不一定计入,需视情况而定。企业将其生产的产品直接向外销售,对于应缴纳的消费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如果企业将应税消费品用在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则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因计入相关的成本,不计入“税金及附加”核算。
消费税,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流转额交纳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征:应交消费税=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应交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从价计征—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消费税(价内税),但不含增值税(价外税)。
从量计征—销售数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