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体有哪四个
一是会计主体是能动的认识和改造会计客体的“会计人”。
二是单独进行核算的经济实体(企业)。
三是会计工作为之服务的单位。
四是指具有独立资金和经营业务,单独进行核算的单位。
我国现行的各种版本会计学书籍和辞典中“会计主体”大部分持后三种观点,将企业作为会计主体,有的也称为会计个体或会计实体。显然,人们对会计主体的界定和认识是不同的。会计作为一门国际上通用的“商业语言”,以其自身用语的严密性和规范性而著称,对于“会计主体”这一概念的科学的求证和认知,将有助于推动我国会计学科健康的发展和会计事业的繁荣。
会计主体的确定
有两种依据可以用来确定会计主体。一个是根据控制资源、承担义务和开展业务的经济单位来确定;另一个是根据特定个人、团体或机构的经济利益范围来确定。一般来说,经济单位是会计主体,但在特定情况下,团体或内部机构也可以作为会计主体,如企业内部的责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