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摊销年限规定
1.无形资产的摊销采取直线法计算,摊销年限一般不得低于10年。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2.企业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无形资产摊销的范围有: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