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冲突表现在哪些方面,如何协调呢?今天高顿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冲突表
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冲突表现在:
(1)股东可能要求经营改变举债资金用途,将其用于风险更高的项目,这会增大偿债风险,债权人的负债价值也必然会降低,造成债权人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
(2)股东可能未征得现有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要求经营者举借新债,从而使偿债风险相应增大,致使原有债权的价值降低。
协调方式:
(1)限制性借债(事先规定借债用途限制、借债担保条款和借债信用条件)。
(2)收回借款或停止借款。
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
1、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债权人拥有的是债权。
2、股东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转让。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
3、拥有公司股份就可以参与公司决策。拥有债权与决策权无关。
4、股权没有期限。债权一般只有2年的诉讼时效,过期就丧失胜诉权。
5、股东可以享受分红。债权人最多只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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