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损失及软件摊销年限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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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顿注册税务师考试微信:gaoduncta 根据税法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有些无形资产没到10年就已被替代或淘汰,对于未摊销完的部分如何处理?25号公告第三十八条规定.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或已经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已经丧失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损失,应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备案。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企业需要按25号公告做出专项申报方可税前扣除。
软件作为现代企业必备的资产之一,是否可缩短摊销年限进行税务处理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年轻时,不懂得;中年时,舍不得;有些东西,当你完全拥有时,才觉索然无味;有些东西,当你永远失去时,方知珍贵无比。人生苦短,要来得阻挡不了,要去的挽留不住。得失之间,只要你耕耘过,播种过,浇灌过,收获多少不是成败的*10标准,重要的是藏在细枝末节里那种使你痛、使你恨、使你爱、使你终身难忘的一次次痛心疾首、刻骨铭心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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