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契税?契税的征税对象是什么?


        高顿网校小编温馨提示:注税改革并不意味着取消注册税务师考试,实际上是重新调整,由政府准入的职业转向行业自我规范,考试将从职业准入类转变为资格评价类。2015年有关改革之后的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条件等相关内容并未公布,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高顿网校高顿注册税务师考试微信:gaoduncta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是出让方交,契税是承让方交。
  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
  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
  三、房屋买卖: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
  2、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
  四、房屋赠与 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五、房屋交换 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
  在税率设计上,契税采用幅度比例税率。目前,我国采用3%-5%的幅度比例,这是国家定下的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这个范围内可以自行确定各自的适用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暂时减半征收

 注册税务师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9时间获取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提醒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注册税务师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报考指南: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考指南 
  考前冲刺:注册税务师考试试题   考试辅导
        考试备考:注册税务师免费题库  网络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