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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章 税法基本原理
  *9节 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法的概念
  考点:税收和税法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概念(熟悉)
  税收从本质看,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具有“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无偿性是核心。还具有调节经济、监督管理职能。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例题1·单选题】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  )。
  A.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
  B.社会剩余产品分配活动
  C.社会产品分配关系
  D.社会产品分配活动
  【答案】A
  【例题2·单选题】在税收分配活动中,税法的调整对象是( )。
  A.税收分配关系
  B.经济利益关系
  C.税收权利义务关系
  D.税收征纳关系
  【答案】C
  这部分学习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税收是经济学概念,侧重解决分配关系;税法是法学概念,侧重解决权利义务关系。
  (2)有权的国家机关指国家*6权力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地方立法机关往往拥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也是制定税法的主体的构成者。
  (3)税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法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狭义的税法仅指国家*6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
  【例题·单选题】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从狭义税法角度看,有权的国家机关是指(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
  D.国家税务总局
  【答案】A
  (二)税法的特点注意辨析以下几点(重点掌握):
  一般特点 注意辨析区分
  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
  不属于习惯法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
  不属于授权法
  3.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
  不是单一的法律
  【例题·单选题】下列有关税法特点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税法属于制定法而非习惯法
  B.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授权性法规
  C.税法是由国家制定而不是认可的
  D.税法具有综合性
  【答案】B
  二、税法原则(掌握)
  (一)税法原则的分类
  税法基本原则——从法理学角度概括的税法原则
  1.税收法律主义——依法
  2.税收公平主义——量能分配税负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征纳双方信赖而不对抗
  4.实质课税原则——真实能力决定税负
  【例题1·单选题】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主义。下列有关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税收法律主义的功能侧重于保持税法的稳定性
  B.课税要素明确原则更多地是从立法技术角度保证税收分配关系的确定性
  C.课税要素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
  D.依法稽征原则的含义包括税务机关有选择税种开征和停征的权力
  【答案】D
  【例题2·单选题】在没有正当理由下对特定纳税人给予特别优惠,违背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
  A.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B.税收公平主义原则
  C.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答案】B
  【例题3·单选题】以下不符合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的表述是(  )。
  A.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吸取了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合理思想
  B.没有充足的依据,税务机关不能对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有所怀疑
  C.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与税收法律主义原则存在一定的冲突
  D.税务机关的合作信赖表示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私下的
  【答案】D
  【例题4·单选题】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
  A.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B.税收公平主义原则
  C.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答案】D
  税法适用原则——实际运用法律解决具体问题所遵循的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例题·单选题】以下不符合税法优位原则的说法是(  )。
  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B.我国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效力具有同等效力
  C.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
  D.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答案】B
  2.法律不溯及以往原则——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例题】从2009年5月起,我国开始对卷烟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税率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的5%。假定在2012年,某卷烟批发企业被查出其2008年隐瞒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如果该企业被追征了5万元的消费税。这样处理,违背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因为卷烟批发在2009年5月以前依照原法规定是不征消费税的,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这属于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同一事项后法优于先法。
  【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
  B.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的适用,以新法生效实施为标志
  C.新法公布后尚未实施这段时间,仍沿用旧法
  D.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在现实中无例外地普遍适用
  【答案】D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例题·单选题】税法适用原则中,打破税法效力等级限制的原则是(  )。
  A.法律优位原则
  B.法律不溯及以往原则
  C.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D.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答案】C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例题】2001年5月起实施的税收征管法规定,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全部账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按照程序法从新原则,不论是2001年5月以后设立的新企业还是以前设立的老企业继续经营的,不论是企业2001年5月以后开设的银行账号还是以前开设沿用下来的,现存的经营用的银行账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新法实施前后的同种情况都要按照新的规定执行,这体现了程序法在一定情况下具备溯及力,即程序从新原则。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即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例题1单选题】为了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纳税人通过行政复议寻求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必须事先履行税务行政执法机关认定的纳税义务,否则不予受理。这一做法适用的原则是()。
  A.程序优于实体
  B.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C.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D.法律不溯及既往
  【答案】A
  【例题2·单选题】关于税法适用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的适用,以新法公布为标志
  B.提请税务行政复议必须缴清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体现了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C.法律优位原则主要体现新法与旧法的效力关系
  D.程序性税法一律不得具备溯及力,体现了程序从新原则
  【答案】B
  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P7,掌握)
  (一)税法效力
  基本分类包括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
  1.税法的空间效力①在全国范围内有效②在地方范围内有效
  2.税法的时间效力
  1.税法对人的效力
  ①属人主义原则②属地主义原则③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
  【例题·单选题】在处理税法对人的效力时,我国税法采用(  )原则。
  A.属人主义
  B.属地主义
  C.属人或属地
  D.属人和属地相结合
  【答案】D
  (二)税法的解释
  具有专属性、权威性、针对性、普遍性和一般性。
  【例题1·多选题】税法的解释按照解释权限划分可分为(  )。
  A.立法解释
  B.行政解释
  C.限制解释
  D.司法解释
  【答案】ABD
  【例题2·单选题】法定解释应严格按照法定解释权限进行,任何部门都不能超越权限进行解释,因此法定解释具有(  )。A.全面性
  B.专属性
  C.判例性
  D.目的性
  【答案】B
  1.按照解释权限划分,税法的法定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例题1·单选题】下列有关税法解释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税法解释不具有针对性
  B.税法解释不具有专属性
  C.检察解释不可作为办案的依据
  D.税法立法解释通常为事后解释
  【答案】D
  【例题2·单选题】*6司法机关对如何具体办理税务刑事案件和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所作的具体解释为(  )。
  A.税收立法解释
  B.税收司法解释
  C.税收行政解释
  D.税收限制解释
  【答案】B
  【例题3·单选题】下列税法解释中不能作为法庭判案直接依据的是(  )。
  A.字面解释
  B.扩大解释
  C.行政解释
  D.司法解释
  【答案】C
  2.按照解释的尺度不同,税法解释还可以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与扩充解释。
  字面解释——严格依税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
  限制解释——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窄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扩充解释——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大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例题1·多选题】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习惯性居住”解释为“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这种解释属于(  )。
  A.立法解释
  B.行政解释
  C.字面解释
  D.限制解释
  E.扩充解释
  【答案】BD
  【例题2·单选题】有关税法的法定解释,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国务院制定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属于税法行政解释
  B.税法司法解释只能由*6人民法院和*6人民检察院共同作出
  C.字面解释是税法解释的基本方法
  D.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可作为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据
  【答案】C
  四、税法的作用(了解)
  (一)税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4.强制作用5.教育作用
  (二)税法的经济作用
  1.税法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证
  2.税法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
  3.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
  4.税法是监督管理的有力武器
  5.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五、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一)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税法属于部门法,其位阶低于宪法,依据宪法制定,这种依从包括直接依据宪法的条款制定和依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制定两个层面。
  (二)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民法作为最基本的法律形式之一,形成时间较早。税法作为新兴部门法与民法的密切联系主要表现在大量借用了民法的概念、规则和原则。但是税法与民法分别属于公法和私法体系,其调整对象不同、法律关系建立及调整适用的原则不同、调整的程序和手段不同。
  (三)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1.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
  (1)调整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法人或自然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中居于领导地位的一方总是国家;
  (3)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不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4)解决法律关系中的争议,一般都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进行。
  2.税法虽然与行政法联系密切,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
  (1)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2)税法与社会再生产,特别是物质资料再生产的全过程密切相连,不论是生产、交换、分配,还是消费,都有税法参与调节,其联系的深度和广度是一般行政法所无法相比的;
  (3)税法是一种义务性法规,并且是以货币收益转移的数额作为纳税人所尽义务的基本度量,而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少数义务性法规也不涉及货币收益的转移。
  (四)税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1.税法与经济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表现在:
  (1)税法具有较强的经济属性,即在税法运行过程中,始终伴随着经济分配的进行;
  (2)经济法中的许多法律、法规是制定税法的重要依据;
  (3)经济法中的一些概念、规则、原则也在税法中大量应用。
  2.税法与经济法之间也有差别:
  (1)从调整对象来看,经济法调整的是经济管理关系,而税法调整对象则含有较多的税务行政管理的性质;
  (2)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经济法基本上属于授权性法规;
  (3)税法解决争议的程序适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法程序,而不适用经济法中的普遍采用的协商、调解、仲裁、民事诉讼程序。
  (五)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是国家法律的基本组成部分。税法与刑法是从不同角度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刑法是实现税法强制性最有力的保证。二者调整对象不同、性质不同、法律追究形式不同。
  2009年我国刑法修正案,将原来的“偷税罪”修改为“逃避缴纳税款罪”。
  (六)税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被一个国家承认的国际税法,也应该是这个国家税法的组成部分。各国立法时会吸取国际法中合理的理论、原则及有关法律规范;国际法高于国内法的原则,使国际法对国内法的立法产生较大的影响和制约作用。
  税法与国际法的关系:两者是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
  【例题·多选题】税法与刑法是从不同的角度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下列有关税法与刑法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税法属于权力性法规,刑法属于禁止性法规
  B.税收法律责任追究形式具有多重性,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只采用自由刑与财产刑形式
  C.刑法是实现税法强制性最有力的保证
  D.有关“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规定,体现了税法与刑法在调整对象上的交叉
  E.对税收犯罪和刑事犯罪的司法调查程序不一致
  【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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