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地告诉你:注税的过渡管理尚未揭晓。
而同注税一起,由于无法律依旧但确有行业需求,被设置为水平评价类的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的过渡政策已经发布。
通知由人社部与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两通知共同点如下:
1、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后的考试组织、考试科目、考试报名条件保持不变;
2、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后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不得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
取得资格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再将职业资格管理与特定继续教育和培训硬性挂钩。
3、已取得原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可以作为具备相应能力和水平的依据。
最后: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各项后续工作,搞好政策衔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看来,取消准入制对考试和考生本身暂无影响,取得证书人员的权益也予以了保护。只是在从业方面,考证已经不作为门槛,这也是国务院的意图所在。
虽然注税的音信尚无,至少说明税总和税协正在努力争取,希望不久会有好消息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