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内容:《税法一》之一般计税方法
单项选择题
某油气田开采企业2012年9月开采天然气300万立方米,开釆成本为400万元,全部销售给关联企业,价格明显偏低并且无正当理由。当地无同类天然气售价,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成本利润率为10%,则该油气田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万元。(天然气资源税税率5%)(2013年)
A.2B.20C.22D.23.16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该油气田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400×(1+10%)/(1-5%)×5%=23.16(万元)。
【学员提问】
老师:您好!
关于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中,400×(1+10%)/(1-5%)×5%分母的1-5%,为啥公式不是400×(1+10%)×5%呢?很多时候,价税分离,比如增值税,都是: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那上题组成计税价格不是
400×(1+10%)吗?为啥要除以(1-5%)呢?并且哪些时候的价税分离的分母是(1+税率),哪些又是(1-税率)呢?一直没搞清楚这些问题,包括运费的。请老师把这些问题分别讲清楚,好吗?
【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资源税是价内税,它是要包含到价格中去的,也就是说计算资源税的价格基数是要包含资源税的,所以400×(1+10%)(成本+利润)×5%计算出来的并不是资源税。而是含资源税金额*5%=资源税,而含资源税金额=400×(1+10%)+资源税,资源税占含资源税金额的5%(资源税税率为5%),那么400×(1+10%)占含资源税金额的1-5%=95%含资源税金额*95%=400×(1+10%),所以含资源税金额=400×(1+10%)/(1-5%)
而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算增值税的金额就是不含增值税的金额,所以如果是不涉及资源税消费税等价内税的货物400×(1+10%)(成本+利润)×17%计算出来的就是增值税,含增值税的金额就是400×(1+10%)(成本+利润)×(1+17%)
简单的说资源税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算税款的金额中要包括资源税资源税所以如果给出的是不含资源税消费税的金额要除以1-税率将税款包含进去。
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算增值税的金额中不包括增值税所以如果给出的是含增值税的金额要除以1+税率进行价税分离。
运费(营改增以前)已抵扣进项税要进行转出的时候要除以1-7%进行进项税还原,纳税人购买货物,支付运费100元,取得运输发票,这100元是不含增值税的(收取运费的运输公司缴纳营业税,所以这里100不含增值税),但是这部分的运费又可以按照运费发票上的金额的7%计算抵扣进项税(计算抵扣),也就是说企业可以抵扣7元的进项税,这7元企业并没有实际负担而是由国家负担。因此支付的运费的账面价是93元。后来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要进行进项税转出,这里的账面价93元是扣除了国家负担的7元的进项税的,转出进项税的时候就要先将这部分进项税进行还原,转出93/(1-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