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一)偶然所得
【所属章节】:
本考点属于《税法二》第二章个人所得税第二节征税对象的内容。
【基础考点】: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的全额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