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一)自然事实(非行为事实)
(二)行为
【所属章节】:
本考点属于《税收相关法律》第2篇*9章民法基本理论概述第五节民事法律事实的内容。
【基础考点】: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依其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分为自然事实和人的行为两类。
1.自然事实(非行为事实)
(1)事件(如人的出生、死亡,自然灾害的发生等)
(2)状态(如自然人的下落不明、时间的经过等)
2.行为
(1)合法行为与不法行为
(2)表意行为与非表意行为
以行为是否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件作为标准,可分为表意行为与非表意行为。
①表意行为
表意行为,是指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件的行为,包括法律行为和准法律行为。
②非表意行为(事实行为)
非表意行为,是指无须表现内在意思即依法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如作品创作行为、拾得遗失物、先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