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
2016年第7号
为明确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7月15日
二、全科考试合格人员申请领取证书时,可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登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在“证书中心”提交申请并完善个人信息资料。申请成功后,打印《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领取证书。
三、证书发放工作由地方税协具体负责。考试合格人员于6月6日起可通过地方税协公布的查询方式(详见附件),关注各地领证的通知。
四、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须携带网上打印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及表中所列有关资料,至现场进行实地审核。
五、如有问题可向中税协电话咨询:010-68410487、68451149(工作日9:00—18:00)。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