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工资:指销售部门受雇人员全部工资。包括工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
2、职工福利费:指支付员工的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外地就医、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困难职工补助救济、职工食堂经费补贴以及丧葬补助、抚恤费、安家费、探亲路费。(工作服)。(工资14%部分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指实际支付的销售部门员工各项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费用,包括培训外出期间的差旅等各项费用。(工资2.5%部分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4、工会经费:指按销售部门职工工资总额(扣除按规定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下同)的2%计提并拨交给工会使用的经费。(工资2%部分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5、社会保险:(可以税前扣除)
1)待业保险费 :指销售部门职工个人按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一种统筹待业保险费用。
2)养老保险费:指销售部门个人按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统筹养老基金。
3)住房公积金:指销售部门个人按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统筹住房基金。
4)医疗保险费:指销售部门个人按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统筹疾病住院赔付保险金。
5)劳动保险费:指销售部门个人依据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统筹意外伤害赔付保险金,包括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6、折旧费:是指在销售部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会计方法对资产进应的价值分摊。
7、修理费:指本部门发生的除车辆之外的 “固定资产”修理维护费。
8、物料消耗:指销售部门领用的不纳入“低值易耗品”核算,且除“办公费”核算范围外的其他领用或购买的物料消耗费用。如:购买硬盘、光盘、软盘等电脑用品,及为维修“低值易耗品”而发生的费用。
9、低值易耗品摊销:是指本部门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工装、管理用具、包装容器以及流通企业餐具用具、玻璃器皿、纺织用品等在使用中的耗费(“低值易耗品”应按管理要求,分类设置数量金额式明细账)。
10、办公费:指销售部门发生的“文具用品费”、“书报资料费”、“外联宣传费”等,其中,“外联宣传费”指对外宣传所耗费的纸质、电子等宣传产品或企业资料费用和附带宣传标识或内容的小礼品费用。
11、差旅费:指销售部门职工因工作外出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包括:交通车费、交通机票、住宿费、伙食补贴、其他相关的费用。
12、业务招待费(交际应酬费):指销售部门发生的与销售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具体包括:餐饮费、礼品费、其他相关的费用。(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5‰部分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13、通信费:核算销售部门的办公“电话费”和按规定可报销的销售人员“手机费”。
14、车辆费:指营业部门使用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汽油费、过桥过路费、修理装饰费、车队用车费、其他相关的开支。其中“车队用车费”指集团内部或企业内部统一车辆核算而分摊的应由本部门承担的用车费用。
15、能源费:包括本部门应分摊或支付的水费、电费、蒸汽费、天然气费等。
16、运输费:指为销售货物而发生的产品运输费用。
17、保险费:指为直接销售货物而发生的产品保险费用。
18、租赁费:是指销售或营业部门租赁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不动产而支付的资产租赁费用。
19、装卸费:是指销售部门为销售产品而直接发生的装卸搬运货物的费用。
20、包装费:是指为销售产品而直接发生的包装货物的费用。
21、通关费用:是指销售产品通过海关监管,经过申报、查验、放行、结关的手续产生的费用,包括:通关费、商检费、其他通关费用。
22、宣传展览费:是指销售部门为开展促销或宣传产品等举办展览、展销会所支出的各项具有公共性质的费用,包括:资料费、礼品费、及其他相关的开支。
23、仓储费:为储存或持有销售货物而支付的临时储存费用。由于租赁仓库而发生的费用,在“租赁费”子目核算。
24、调试费:指为销售企业产品而发生的直接调试费用。
25、广告费:是指为宣传公司产品或品牌,而通过各种媒体所支付的费用。具体包括:电视广告费、平面广告费、其他类型广告的费用。其中“平面广告费”包括霓虹灯、户外灯箱、纸质报纸杂志广告费。
26、业务提成/佣金(销售服务费):是指直接按销售额或生效合同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销售人员的业务包干酬金或支付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
27、投标费:指^***标人的邀请或主动申请,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报价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资料印刷包装和邮寄等费用,职工由于投标而发生的差旅、招待等费用不在其列。
28、售后服务费:是指产品售出后,为履行合同约定的明确的售后条款内容应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由于产品特性,个案产品或个案合同发生的售后维修或赔偿等费用不在其列,而在“质量成本”账户中归集核算。
29、其他经营费用:指的是企业发生的除上述二级科目之外的与销售业务有关的费用。
管理费用的明细科目说明
1、工资,包括受雇人员的工资、奖金和补贴;
2、福利费,按照工资总额的14%部分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工会经费,按照工资总额的2%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4、教育经费,按照工资总额的2.5%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5、社会保险费:包括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事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可以扣除)
6、住房公积金;(可以扣除)
7、公司日常运营费用包括:
1)固定资产折旧;
2)办公费;
3)通讯费;
4)差旅费;
5)交通费;
6)汽车使用费;
7)低值易耗品摊销;
8)资料费;
9)维修费;
10)水费;
11)电费;
12)物业管理费;
13)财产保险费;
14)租赁费;
15)劳动保护费;
16)排污费;
17)绿化费;
18)会议费等。
8、公司直接管理之外的费用,包括:
1)董事会费〔是指企业*6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2)咨询费〔是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时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3)审计费〔是指企业聘请中国
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4)诉讼费〔是指企业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5)税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9、业务招待费,这项费用是为了购销活动而支付的业务应酬费。税法允许列支的业务招待限额为: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5‰部分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10、资产摊销及损失,主要包括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和坏账损失等。
11、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应列入管理费用的费用。其他费用应在管理费用总额的5%以内,一般是金额较小且不经常发生的管理费用。
对于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这几项内容,企业应能证明其发生是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记录这些费用时,不能只以发票作为记账依据。例如,差旅费还应记录出差人的姓名、地点、时间任务等内容;会议费还要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费用标准等内容;业务招待费要写明何时何地何人以及何种招待方式等。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明细科目核算内容
1、生产成本科目核算的内容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指产品生产过程中,形成 产品的各种原材料;本科目中的材料,主要指直接发放到产品上的各种材料。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人工:指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员工的工资、绩效工资、各种补贴及津贴。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福利费:指的是按参加产品生产员工的福利费。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指的是从当月制造费用科目余额中转入的成本。
2、制造费用明细科目核算的内容制造费用-办公费:指的是生产车间耗用的文具、印刷、邮电费、报刊杂志、资料费等费用。制造费用-差旅费:指的是车间职工因公出差而发生的差旅费用。
制造费用-运输费:指的是铁路托运,不能进入原材料成本的运杂费。
制造费用-修理费:指的是修理生产使用固定资产的费用,包括大修理和经常修理费用,以及各项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费用。
制造费用-工资:指的是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绩效工资。
制造费用-福利费:指的是按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绩效工资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福利费。
制造费用-会议费:指的是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参加会议的费用。
制造费用-劳保费:指的是生产车间发生的各种劳动保护费用。指的是工作服、工作鞋以及包括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安全装置、卫生设备、通风设备等劳保用品支出的费用。
制造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指的是指生产车间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包括家具备品、计量工具、小型工具等费用。
造费用-通讯费:指的是生产车间的电话费、所内的通讯费、生产车间管理人员每月的手机话费。
制造费用-折旧费:指的是与生产有关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的折旧费用。
制造费用-水电费:指的是生产车间由于消耗水电(日常用水、照明用电)而支付的费用。制造费用-停工费:指的是生产车间或某个班组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停工期间发生的原材料费用、工资及福利费和制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