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通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程序

  (一)办理对象
  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离开原来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
  (二)受理部门
  调出手续受理部门:持证人当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调入手续受理部门:新工作单位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三)办理程序和提交材料
  1、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调转人员首先在内蒙古会计网上填写调转申请,持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通辽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调转手续。
  2、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
  办理调出:持区外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和从业资格证书到会计科办理调出手续;
  办理调入:受理部门应接收:(1)盖有调出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印章的调转登记表一式两份;(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