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通辽会计从业资格证核发程序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对象: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凡在通辽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公司、事业单位、通辽市境内的其它组织以及与任何单位不存在编制关系或聘用关系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由通辽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颁发证书。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1)基本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2)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
  (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
  (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区统一时间进行,原则上每年4、5、6、9、10、11月安排考试,考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将考生的成绩进行网上公布,会计从业资格统考科目合格成绩6个月有效。
  (二)受理部门
  通辽市财政局会计科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持证件及上传的照片到通辽市财政局会计科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办理时限
  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领取证书的,视同考生自动放弃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本批次考试成绩不能再作为领取从业资格证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