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消费税征收管理
来源:高顿网校 发布时间:2015-07-07 11:09 责编:admin
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一般情况(同增值税)
(2)特殊情况
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2.纳税期限(与增值税相同)
3.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
①销售及自产自用→机构所在地
②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机构所在地
③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分别申报→经批准由总机构汇总在总机构所在地申报。
(2)委托加工
①受托方为单位→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在受托方机构所在地申报
②受托方为个人(个体经营者)→委托方收回后自行缴纳→在委托方机构所在地申报
(3)进口→报关地海关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试听 | |
会计从业特色班《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会计电算化》(全国版) | 戢老师 | ||
会计从业名师通关班(2015年全国统一考试版本) | 高顿名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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