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规范财政管理,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之一。作为财政部派驻贵州省专司就地财政监督工作的专门机构,长期以来,在财政部的领导下,贵州专员办坚持当好“看门人”,不断完善就地财政监督机制,努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整顿财经秩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力促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贵州专员办一贯秉承监督与服务并重,中央与地方统筹兼顾的原则,不断完善财政监管机制、强化财政监管力度、提高财政监管水平,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工作中坚持中央政策要求和贵州特殊省情相结合,跟踪热点、抓住重点、破解难点,全面推进财政收入、财政支出、金融与非金融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中央驻黔预算单位预算等各项监管工作,特别是积极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财政收支情况,如民生支出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认真查处问题,提出规范管理、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加强收入监督,促进财政收入均衡增长。近年来贵州专员办对贵州省税收征管质量、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贵州省资源税政策等重大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矿产资源、白酒酿造、通信等行业的重点税源企业纳税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五年来查补各项税收收入共计1亿元,保障了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和均衡入库。此外还为我省三线企业、文化宣传企业、债转股企业等700余户企业累计办理了一般增值税退税9.45亿元。非税收入监管目前聚焦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彩票公益金,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等的征管,2013年各项非税收入征缴入库达到16.8亿元,相比上一年同期增长46%,有力促进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着力支出监督,确保中央转移支付落到实处。为支持贵州发展,中央财政对贵州每年都安排大量的专项转移支付。2013年贵州省全省公共财政支出为309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各项补助为1838亿元,比五年前翻一番,占当年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的59.33%。为使金额巨大、数量繁多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发挥应有的政策效应,近年来贵州专员办对“三农”及生态建设、民生保障等专项资金开展了监督检查。对粮食、良种等直补资金和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水利专项等重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农业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营养改善计划、普九化债补助、中职国家助学金、学前教育校舍改建、省属高校中央专项补助等中央教育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教育经费用于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保障“学有所教”。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技术鉴定、公益性岗位、特定就业等中央就业专项补助资金进行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用于推动就业、扩大就业,保障“劳有所得”。对中央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医改资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部分公立医院资产财务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医改,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保障“病有所医”。对农村低保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并对贵州省申报新农保、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进行审核,确保专项资金用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体系,保障“老有所养”。对农村危房改造、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等中央专项补助资金进行检查,做好地方申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补助资金的审核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基本住房保障问题,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保障“住有所居”。五年来贵州专员办通过监督检查,共追缴扣拨各类违纪财政资金7.74亿元,提出追究责任人或单位责任的建议113条,实际追究责任人5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通过查处问题、整顿秩序,确保各项转移支付资金落到实处。
开展金融和非金融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监督,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贵州专员办先后组织检查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等金融机构,以检查促整改,“罚促并举”扩展监督效应,推动被查金融企业内控制度不断完善,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规范金融行业秩序。与此同时,对贵州移动、贵州电信、贵州茅台、盘江集团、乌江水电等贵州省境内重点非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还对省内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内部管理、业务报备、财务会计等进行监管。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尝试“由所及企”及“由企至所”的监督路径,既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延伸到被审计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以扩展监管广度,又从重点企业入手反向监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以增强监管深度。
深化中央驻黔预算单位预算监管,支持中央驻黔单位更好地服务地方发展。对贵州省国税局、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证监局、贵州银监局、贵州保监局等中央驻黔预算单位的预决算、银行账户、国库集中支付等进行日常审核,服务基层财政财务管理,为中央驻黔单位提供了较好的经费保障。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当好中央和地方的参谋助手。贵州专员办立足监督管理工作,深入挖掘提炼监管成果,积极反映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及有关经济信息,并就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提出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的政策建议。近年来,专员办上报财政部、贵州省委和省政府各类调研信息材料400余篇,针对贵州实际,提出政策建议600余条,发挥了参谋助手的重要作用。
适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推进专员办工作转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立足全局,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从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方面入手,消除各种体制机制弊端,更好地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就是要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制度,使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三者有机衔接、相互制衡,真正把预算分配权关进制度的笼子,使政府预算在阳光下运行。完善税收制度,就是要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就是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相适应,财政部党组提出,推动专员办工作转型,健全财政内部控制体系。为落实财政部党组有关要求,贵州专员办积极谋划开展工作转型试点。立足于重点研究将专员办工作嵌入到财政部主体业务,让专员办工作切实成为财政部整体工作在地方的延伸;重点研究预算执行控制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充分体现专员办财政监管工作的特色,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重点研究从事后检查为主逐步向事前事中控制为主转变,实现财政收支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督。
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努力推动财政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照财政部对财政监督工作的总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同步小康发展战略部署,贵州专员办将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贵州加快发展、保护生态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宏观意识、操作意识、服务意识和规则意识,就重大决策和重大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影响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入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规范财政管理、服务地方发展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区域特点,不断整合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加快推进工作转型试点,逐步建立全过程、常态化的就地财政监督机制,努力提高财政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认真履行好既有职能,重点抓好专项检查和调查研究。围绕贵州省税收征管质量和中央非税收入缴纳情况开展收入监督检查,确保中央财政收入的应收尽收。着力对民生支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生态保护资金的落实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惠民利民政策和专项建设资金落到实处。与此同时,注重发挥就地监管贴近基层的优势,紧紧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炼调研成果,形成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积极探索工作转型路径,着力推进“四大机制”的建设。一是建立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与税务、银行、海关等的沟通,着重建立起事前分析、事中审核、事后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二是建立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及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监管机制,密切监控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及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全过程,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进行财务监管和绩效评价;三是建立金融企业和非金融重点企业资产财务和会计信息日常监管机制,通过资料报备、电话访谈、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将监督检查工作关口前移;四是建立中央驻黔基层预算单位收支监管机制,对服务对象做到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的全过程监督。
贵州专员办将以工作转型为契机,按照财政部和贵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协调沟通,扎实推进工作,努力提高财政监管工作和绩效,用我办更高的辛苦指数为贵州人民带来更高的幸福指数,为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