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10月起实施农房灾害保险每户至少1万元保额

  农房灾害保险是维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措施。从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此举是通过政府补助保费保基本、农户自愿参保保增量的形式,建立健全起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机制。
  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实施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形成与政府救助互为补充的灾害风险保障体系。
  《通知》明确,全省范围内具有本省农业户籍且居住在自有房屋的农户均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自有的用于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屋,有多处房屋的,限保户主居住的一处房屋。同时,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牲畜圈舍、农机具存放等场所纳入保险范围。
  凡因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除地震灾害意外的自然灾害,和飞行物体及其他控制运行物体坠落、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农房损毁的,均可向承保公司申请农房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理赔。
  据介绍,农房灾害保险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安排资金提供保费补贴,统一为拥有住房的每户农户提供基本保额不低于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