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建设是民生建设的重要方式,是促进人民群众生活美满,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的保障。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力争到2015年年底,全省123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任务将全部完成。
《通知》指出,县级社会福利中心是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载体,对建立健全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着兜底作用。2008年民政部下发通知要求,计划每年从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部分资金,加上地方配套资金,在全国部分县(市、区)建设社会福利中心,以提供养老服务为重点,兼顾为孤儿、精神病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服务。
根据2012年民政部与河南省政府签署合作协议,明确提出在“十二五”期间支持我省每个县(市、区)建设一个社会福利中心,也就是说,“十二五”期间,我省共有123个县(市、区)需要建设县级社会福利中心。
截至2014年5月底,全省已建成县级社会福利中心53个(其中已投入使用35个),正在建设18个,36个已得到资金支持但尚未动工,剩余16个拟列入2015年资金支持计划。
《通知》强调,从目前全省的建设进度看,在“十二五”末全部完成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任务并及时投入使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列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