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产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重点围绕《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实施方案》,坚持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明确财税政策引导和强化保障的方向和重点,支持龙头重点产业发展壮大,提升产业综合实力。关注重点行业特别是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做好引导服务,加大资金支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支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撑作用,支持实施《2014-2015年全省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通过财政补助、贴息、奖励和风险补偿等手段,优先支持符合生态和环保要求的产业发展项目,推进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增强财源增长后劲。
三是进一步支持企业拓展市场。筹措外贸专项资金,鼓励外经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优化产业结构、加大对外投资,促进利用外资。筹措内贸发展资金,落实稳定内贸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安排出口退税资金,连续第11年实行省级统一承担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政策。
四是鼓励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对省再担保公司进行增资,增强增信和分担风险功能,对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业务的给予补偿,支持开展“微信贷”和“万家小微企业成长贷”增信业务,建立银行类金融机构贡献奖励制度,鼓励对实体经济信贷投放。
五是支持加快新兴产业发展。筹措资金支持打造“清新福建”旅游品牌,整合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海洋企业融资、现代渔业、海洋产业研发等,通过补助、奖励、贴息、税费减免等措施,支持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六是推进财税改革服务企业发展。积极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等各项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集中财力支持产业企业发展;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和发挥企业社会资本作用。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成功的秘诀,在永不改变既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