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日前制定发布《2015年度厦门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对厦门市政府采购品目进行重新编号、重新分类,并适当提高了采购限额标准。明年1月1日起,我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将从30万元提高到货物、服务类50万元,工程类200万元。根据品类性质不同,集中采购限额从10万元或20万元原则上统一提高到3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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