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优化政策扶持。积极优化扶持机制,降低小微企业享受“机器换人”技改奖励政策门槛,对小微企业“机器换人”项目属于装配自动化、注塑自动化、冲压自动化、焊接(机加工)自动化、磨超连线自动“六大自动化”领域,设备投资额降为100万元(含)以上的,可申报列入“机器换人”技改奖励项目计划,享受技改奖励政策,与优势传统产业技术改造项目技改奖励政策相比起奖点降低了200万元。引导小微企业提档升级,对“个转企”、“小升规”企业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以企业转化前一年为基数,连续3年内对超过基数增量部分给予奖励。
  二是支持科技创新。鼓励小微企业积极实施科技创新,健全面向小微企业的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制度,通过设立“科技银行”,支持小微科技型企业融资。实施创新型企业梯队培育工程,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对成立不足36个月且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以下的初创科技型小微企业实施“雏鹰”企业培育计划。对当年认定为市“雏鹰”计划培育企业且销售收入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第二年销售收入增长300万元(含)以上的,再给予10万元的奖励。上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企业,当年认定为市“雏鹰”计划企业的,*6给予20万元奖励。
  三是鼓励开拓市场。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控制出口风险。凡小微企业参加参加市外经贸局组织的境内外展会,在享受国家、宁波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展位费一定的补助;同时鼓励小微企业通过我市组建的联保平台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以降低出口信保的投保门槛,对小微企业通过联保平台进行出口信用保险的,在享受宁波财政45%补助的基础上,专项资金再给予55%的保费补助。鼓励小微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等多种手段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营销网络,提高市场开拓能力。对小微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以本企业名义开设官方旗舰店、专卖店、网上商城等网络零售终端并有实际销售的,按每进驻一家电子商务平台给予2万元奖励,*6不超过20万元;对其当年度依托电子商务平台拓市场相关投入给予10%的补助,*6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