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优化资金配置。按照“存量调优、增量配优”的原则,力求产业扶持资金总量在优化减少10%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存量进行扶持结构调整,调整部分作为增量,配置到新明确的扶持重点项目中。在本次调整中,市财政将存量调整出的5000万元,1000万元用于加大对人才培育扶持力度;4000万元用于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是优化扶持重点。一是突出对新兴产业及科技型初创企业、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扶持力度,集中有限资金扶持到重点行业及[*{c}*]发展的创新先驱企业,打好“集中拳”,从而实现政府扶持重点企业,重点企业[*{c}*]、带动重点行业的集聚集中发展。二是突出扶持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扶持资金引导,引入国家级产业平台资源,加快推进与中科院的共建平台建设,培育扶持优质项目,促进科技能力提升及成果转化。  三是突出人才[*{c}*]支撑作用。通过政策引导,重点引进一批高端创新团队和产业领军人才,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持续创新能力的顶尖创新团队实行“一事一议”。
  三是完善政策动态优化机制。《若干政策》是根据慈溪产业发展形势,对原有产业政策作出的整合和完善,政策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稳步提高政策聚焦力度和精细化水平。加强对政策实施绩效的评估考核,建立与政策绩效评估考核挂钩的政策调整优化和财政预算安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