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参加财政部举办的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潜财会〔2015〕127号
各区、镇、处财政所(分局、局),市直各部门,市域内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广泛宣传贯彻《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在全社会普及企业会计信息化相关知识,财政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活动。为组织好本次竞赛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活动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下设全国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潜江赛区办公室(简称市竞赛办),市竞赛办设在潜江市会计学会,由市会计学会负责知识竞赛的具体承办工作。
  二、参赛范围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此次竞赛的参赛范围为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结合我市实际,全市财政系统、各行政事业单位相关管理部门的在职工作人员、各企业、相关社会团体、中介服务机构的在职会计从业人员为此次竞赛活动的主要对象。
  三、竞赛须知
  (一)本次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参赛人员请访问竞赛网站(http://kjxxh.gaodun.com),或关注中国会计报社微信公众号(Accounting_News),点击底部菜单“信息化竞赛”进行注册答题,了解活动进展。
  参赛人员在注册时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的身份证件信息。
  (二)竞赛内容为《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及其编报规则以及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中的常识性内容。参考材料为《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释义》(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讲解》(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三)注册答题时间自2015年8月1日至8月31日截止。具体参赛规则与成绩查询请访问竞赛网站或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查看
  四、竞赛奖励
  1.组织奖5名。在财政部、省财政厅颁发的组织奖之外,对在竞赛活动中组织出色、成绩突出的单位,我市另设“优秀组织奖”5名。
  2.财政部设个人奖500名。其中,一等奖50名,二等奖150名,三等奖300名。全国获奖名单将在中国会计报等媒体公布,并由主办方颁发获奖证书。省级组织奖由省财政厅发文公布。我市另设个人奖60名,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对获奖人员将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对参加竞赛且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会计从业人员,可视同完成2015年度会计继续教育24学分。
  五、相关要求
  (一)全市财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此次竞赛活动落到实处。
  (二)各财政所(分局、局)、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市域内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竞赛活动,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本单位人员对会计信息化工作的认识和应用水平。
  (三)市会计学会要根据竞赛活动的知识范围,做好辅导培训和相关服务工作,定期统计公布各单位参赛情况,并督促会计人员上网答题,确保单位95%以上的会计人员参与竞赛。
  联系人:潜江市会计学会张红0728-6237339
  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34号财政局院内
  电子邮箱:qjskjj@163.com